福建公布一批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2024-12-27 09:14:20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2021年,福建福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公布持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批反重点查处了一批不正当竞争案件。不正为加强竞争法律制度和政策的当竞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争典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型案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福建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公布市场环境,9月15日,批反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将一批示范性强的不正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涉及虚假宣传4起。当竞如厦门市翔安区海润园茶叶店为更好地销售茶叶,争典其店员在网上搜索保健相关功效并于2020年6月制作成标牌,型案摆放在店内茶叶展示柜上,福建标牌标示“正山小种加快血液循环利于新陈代谢软化血管”“赛西施活血补血,美颜淡斑,增加皮肤弹性”“岛茶清咽利喉,解烟解酒,淡化烟中尼古丁;清肺火,祛湿气”“苦瓜茶清热祛心火,解毒,明目,止渴消暑、降血糖、预防糖尿病”“豆浆观音健胃养胃暖胃,调睡眠,保护人体视网膜”“莲心茶抑制糖尿病降低胆固醇减肥减压”等内容,并在经营中向客人宣传所销售的茶叶具有上述功效,当事人未核实其所售茶叶是否真的具有上述功效,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据佐证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另查明,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销售的“正山小种A8508”“涷頂烏龍茶”未实行明码标价。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2.06万元。另外还有福州高宏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福州众泽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周宁县平态养生馆虚假宣传案。

涉及网络刷单虚假交易6起。如泉州极尊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购进未在产品标签上标明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及生产者联系方式的即食燕窝31瓶,并通过其经营的网店将上述即食燕窝全部售出。当事人为变相提高产品的订单成交数据,让消费者误认为当事人销售的这款产品处于热销中,于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通过自行刷单及委托他人组织刷单的方式,在其经营的网店内销售的即食燕窝商品完成虚假交易订单290次,虚假交易商品数量4437瓶,合计完成虚假交易金额49929元。上述虚假交易的订单包裹通过快递物流寄出空包裹或包裹内夹带纸巾的包裹完成,刷单商品未实际寄出。当事人销售标签未标明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和生产者联系方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七)项的规定;当事人在其经营的网店内通过虚构商品销售状况(销量与销售额)作虚假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03.28元并处罚款1万元;对当事人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行为,处罚款20万元。罚没款总计210303.28元。另外还有翰美互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刷单虚假交易案、宗某组织网络虚假刷单虚假交易案、林某某等三人组织网络刷单虚假交易案、黄某某组织网络刷单虚假交易案、泉州市利友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网络刷单虚假交易案等。

涉及不正当有奖销售6起。尤溪县周百福珠宝店在五一节期间开展了三个营销活动,分别是打折销售、以旧换新、有奖销售活动。当事人开展的有奖销售活动是附赠式有奖销售活动,宣传内容如下:购珠宝送豪礼,满3800送浴巾三套,满5000送电饭煲一台,满12800送洗衣机一台,满21800送滑板车一台,满26800送三门冰箱一台。该次附赠式有奖销售活动,只明确公布了参与条件、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无明确公布奖品品名、奖品价格、奖品交付方式等信息。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尤溪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另外还有福州手尚功夫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漳州牧之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南靖县山城陈某某建材商行不正当有奖销售案、晋江市青阳天乐通讯设备店不正当有奖销售案、晋江市青阳国汇乐通讯设备店不正当有奖销售案等。

另外还公布了泉州市迦酷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商业混淆案、厦门极珈文创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永安市美航长富牛奶配送中心商业诋毁案、厦门科拓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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